据悉,光线传媒以人民币 4800 万元作为出资,认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公告显示,两家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互联网视频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在互联网视频方面开创新的运营模式,为用户提供更良好的收视体验。合资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布局。
有分析人士指出,360之所以会选择光线传媒是因为360想通过软硬结合,弥补IP短板。360营收主要有两大来源:在线广告与游戏收入,然而游戏、搜索、导航、网络安全等领域的竞争早已是红海,与光线传媒合作可以以影视为切入口,寻找互联网下一片蓝海。而光线传媒选择与360合作,是因为光线传媒进入互联网的步伐相对滞后,错过了与BAT合作的机会,于是拥有海量用户与强势渠道资源的360,自然成为了其合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