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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声:如何评价陈小花被腾讯解聘事件?

2014-08-18 00:12 来源:游戏观察

虽然和任一件八卦事件一样,事情很快销声匿迹,但是事物的价值定性往往需要在事后才能做结论,于是很不厚道的,再一次提起,本周行业最娱乐的事件,乎声,当事者谈,旁观者议。

问:如何评价莉莉丝CEO王信文妻子陈小花被腾讯解聘事件?

1.这个是合理的开除吗?是否应该申请劳动仲裁什么的?

2.陈在博文中叙述《天天酷跑》除了程序部分,几乎是她一个人做的啊,这不是应该是制作人级别的吗?《天天酷跑》的成绩应该是少数可以和《刀塔传奇》比拼的产品之一,把核心制作人员开除了,对腾讯的损失不是更大吗?

3.出土文献和古文字专业是不是对制作游戏很有帮助?

乎声一:陈小花为夫煽情炒作,大企鹅习惯性背黑锅(邹剑波Kant)

虽然一向对大公司没有好感,但这应该才是真相。那篇弱势群体当事人的文章,顾左右而言他,春秋笔法,渲染自己是被泄愤般开除,有些任性甚至炒作。没可能允许对手高管家人在核心团队吧,这是普遍常识…

1.虽然我觉得这才是真相,但是民意一定是反过来。因为群体是情绪化、愚昧、冲动、易信易怒的,也更容易相信所谓弱势群体,这永远在循环上演。

2.我有些奇怪…女主恰好在欧洲团建结束,也就是享受掉很关键的一个福利后爆出此文。而腾讯,则并没有恰好在刀塔传奇火了后马上做啥事(却被渲染为这样)。

所以我知道,这是做(chao)作(zuo),但是基于群体的特征,腾讯接招也输,不接招也输。

不过好在,群体还有一个特征是,健忘。

说到底,我还是挺鄙视这样的手段的,别装,别自欺欺人,或许一开始只是一个不成熟女性的任性,但是现在从公司层面,刀塔传奇一定很愿意看到群体愚昧给己方带来的收益。

乎声二:大腾讯不容情辞忠主,陈小花爱生恨写博文(袁菁)

1、陈小花吐槽这件事对于莉莉丝,刀塔传奇来说有没有好处?也就是普遍观点之一的营销论。

我个人因为坏处远大过于好处。对于用户而言,能知道刀塔传奇的基本上也都通过几轮公测宣传覆盖到了。地铁广告,异业合作,真人广告,基本上是端游大作的整体市场推广。所以对于用户的收效甚微。对于行业内而言,莉莉丝是更是人尽皆知,完全不需要通过这样的宣传扩大影响力。

相反,副作用不小。其一副作用是得罪了腾讯,以腾讯在互联网行业中的地位,莉莉丝以后完全不和腾讯打交道?基本上很难,以后总会免不了有小鞋穿的风险。其二,信文等三个创始人都是腾讯出身,小花一吐槽腾讯,不念“养育之恩”的板子总是要打上来的。其三,也会引起业内很多同行的不理解,这几天我和一些同行谈到这个话题,不乏有声音说:不冷静,太年轻,不值得。

对于王信文和莉莉丝来说没啥好处没捞到。

2、坏处这么多,为什么陈小花还是要发这篇指向尖锐的博客?

太多人没有把这件事情单纯的看做陈小花在吐槽,而看做了王信文以及莉莉丝在背后指使的产物。而就我对于王信文和陈小花的了解,陈小花是非常独立自主的女性,她也有自己的事业追求。虽然她现在背负的最大标签是“莉莉丝ceo的老婆”,但“腾讯天天酷跑项目组游戏策划”对她也同样非常重要,这毕竟是她踏入社会第一份工作,为之全身心两年投入。

下图是王信文唯一一次在朋友圈谈对于本次事件的感想,我从中读取到得关键信息是:“爱她就尊重她,给她的自由”。我认为王信文在这件事情上的立场,是尊重太太的自由。

所以我会把事情的本源看做一个有事业心的独立女性,因为被自己之前深深认可的公司抛弃,因爱转恨的抱怨。 “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 ,我是成年人,不过我羡慕两个小孩子。

3、整件事情是陈小花无理取闹?

我认为腾讯希望陈小花离开和莉莉丝有竞争关系的岗位这件事情,大家应该都是可以理解的。那为什么陈小花为什么如此愤怒呢?

首先,根据陈小花所说,此前是申请过调离竞争岗位的,并不是她完全不考虑腾讯和莉莉丝的竞争关系,她也希望能够通过一些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她为什么不直接离职,而希望转岗。这就是我认为陈小花对于腾讯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王信文在腾讯工作的三年,陈小花在复旦中文系听身边的人说了腾讯三年的好,在腾讯工作的两年,也深得团队和上司的器重,自己获得很大的成长。我接触了很多的腾讯人,腾讯员工对于腾讯企业文化的认可度其实是非常高的,哪怕3Q大战舆论一边倒,哪怕外界大家都说腾讯是山寨公司,但我看到的是无数腾讯人自发的为腾讯辩护。陈小花在被迫离职前也是其中之一,从她的博文和她领导对她的评价都能得出这个结论。

在这种时候,你深爱的尊敬的企业让hr来通知你离开,你是不是也会有种被心爱之人背叛的感觉。协商离职,其实我觉得从小花的角度看,没有太多协商的余地,通知离职更合适些。至于之后的欧洲行,这本就是项目组提前就定下的。

还有关于“同行业大股东太太需要回避”的这个规定,腾讯应该是有这个规定的,只不过我在腾讯的七年,还真的不了解,我想大多数员工在这个事情前,也不知道有这条规定吧。它不像之前腾讯重复强调的其他亲属回避政策或者高压线那么人尽皆知,所以我听说这次事件以后,腾讯内部开始宣讲这条规定了。(这方面我个人认知,现在鹅厂的员工也可以说说对于这条规定的认知)

我觉得腾讯的出发点是维持公司规定没有问题,但是实际操作中可以考虑有转岗,或者更合适的人出面和陈小花沟通?

而之后敢爱敢恨的陈小花同学在自己的博客上这么吐槽,我是能够理解她的。如果您把着看做是一个热爱腾讯的员工被迫离开公司,离开她第一份工作,我想,您也可以理解这件事的起因。

gamelook对此次事件的评论,我非常认同:手游步子迈得太大、再度扯到了蛋‘

另外,我不同意楼上大部分人的观点,我认为陈小花是很有潜力的游戏策划。而她自身是小有名气的文字工作者,这里是 陈小花的博客:努力加餐饭;

利益相关,前腾讯员工,前王信文的同事和朋友,看这么多朋友匿名,我想我既不在腾讯,也不在莉莉丝,也就不匿了把。

乎声三离职博客是双输,小花任性媒体唐突(匿名)

咦,信文君关注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不说一说呢。局外人了解的信息相当有限。

从了解的有限信息来看,有几个观点:

1、小花的贡献。小花对天天酷跑=没有关键贡献。少了她酷跑不会有大量变化。

2、被离职很正常,直接竞争产品的直系家属,被解聘是情理中的结果。从VP的回信来看,很友好的协商离职嘛。

3、离职后发博吐槽这件事并不理智。至少从博文里看不到天大的委屈及腾讯的明显不公正待遇。小花你吐这个槽,信文君知道吗。如此诋毁老东家,以后除了莉莉丝还有哪个公司敢要你。或者,如果小花是在信文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的博文,莉莉丝也不能要你,情商太低。放进公司就是个炸弹。

人啊,偶尔抓住了一些机遇或者被机遇撞到,可不要自信心过于膨胀认为自己真的了不起。

补充:

1、不认同炒作的观点。百害无一例。

2、小花的博客是个人行为。

3、认为信文不支持小花的观点。

4、整件事意义不大,一个普通策划的离职而已,媒体推荐简直是添乱。

乎声四:这件事情,我觉得要走法律程序(张亮-Leo♂)

1.这个是合理的开除吗?是否应该申请劳动仲裁什么的?

“开除”这种说法是很奇怪的: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一般情况是,主动提出离职 与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属于 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就是有问题了。

举个例子:

公司A和员工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小王在合同期跳槽,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公司,通过协商,双方约定可以在两周后解除劳动关系,小王可以去公司B报到。

公司A和员工小李,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为业务调整,公司与小李协商,给予小李N+2的补偿,双方在下周一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A和员工小刘,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A的老板不满小刘上班打电话,让HR通知小刘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小刘并未同意,但次日小刘到公司,发现电脑已经被回收,门禁已经回收权限。

三个例子中,只有第三个,可能谈的上是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但题目中描述的情况包括报道中的情况,我认为属于第二个例子,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这么厉害的策划,《天天酷跑》除了程序部分,几乎是她一个人做的啊,不是应该是制作人级别的吗?《天天酷跑》的成绩应该是少数可以和《刀塔传奇》比拼的产品之一,把核心制作人员开除了,对腾讯的损失不是更大吗?

假设,女主人公描述属实,也不能说明她是制作人级别的员工,只能说明她涉猎众多,能力超出一般同龄人之上。

在这里千万不可认为公司是傻瓜,如果一个员工真的是如此重要,没有不行的话,那么公司只会想办法挽留,而不会主动踢走。当然,这是正常逻辑。

当然,这里也很残酷的给出了一个事实:大公司的螺丝钉多。哪怕钉子质量很好,也只是钉子。

3.出土文献和古文字专业是不是对制作游戏很有帮助?

不是。

我的理解是,主人公想说明自己是跨界人才。

同样的道理,当我说我是音乐系毕业时,10个有9个都会投来诧异的目光。

(注:本文内容节选自知乎热议话题,乎声标题为自拟,如有不妥望告知修改,点击链接前往知乎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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